臺南市歸仁區歸南國民小學報廢財產招標公告
主 旨:105 年度台南市歸仁區歸南國小電視電腦及冷氣等逾使用年限報廢財物標售
依據:「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領標時間:105 年 6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8時起至 105 年6月 23 日
(星期四)下午 5 時止。領標地點:臺南市歸仁區歸南國民小學總務處
二、資 格:凡是中華民國之國民年滿三十足歲者均可投標。
三、標 的 物:電視電腦及冷氣等一批
四、投標地點:臺南市歸仁區民權南路 171 號 臺南市歸仁區歸南國民小學總務處
五、截標時間:105 年6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0 分
六、投標文件:投標時請檢附以下文件:
1.投標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影本(自然人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報廢財產估價單
七、底價:訂有底價但不公告底價。
八、開標時間:105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00 分
九、開標決標:
(一)由本校主辦單位會同監標人員於開標時當眾點明拆封審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標無效:
1.無投標估價者。
2.投標單所填投標金額經塗改未蓋章、或雖經蓋章而無法辨識、或未以中文大寫者。
3.投標人資格不符或投標單所填標的物、投標人姓名,經主標人及監標人共同認定無法辨識者。
4.投標估價單之格式與本校公告之格式不符者。
(三)決標:以有效投標單之投標金額之最高標價且高於底價者為得標人,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如最高標價有 2 標以上相同時,應當場由主持人抽籤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 2 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
十、備 註:
(一)得標廠商或國民應於得標之日起七日內將價款繳交本校總務處轉存公庫,逾期未繳納者取消得標資格,由次高標遞補。
(二)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本校始按現況辦理財物交付,請得標廠商自行搬運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