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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 余淑娟 - 輔導室 | 2016-08-25 | 點閱數: 1921

台南市歸南國小誠徵 105學年度第一學期身心障礙臨僱特教鐘點助理人員

一、依據:

1.特殊教育專業人員及助理員遴用辦法第八條之規定辦理。

2. 105.6.29教育局第 83223號公告辦理。

二、名額:正取 1名、備取1名。。

三、工作內容:

    1.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含受傷、疾病、健康維護工作)

    2.於僱用期間內,服務本校有提出服務需求之特殊生生活自理能力訓練(用餐禮儀、衣著穿脫、個人清潔衛生)的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3.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4.配合出席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並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四、任用期間:自 10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至學期結束(服務時數視補助款項額度決定)

五、遴用相關規定:

    1.本案僱用之特教鐘點助理員,依市府公告核定方式支薪,以鐘點費方式支應, 每小時以 120元(不含勞、健保)計,每天服務不超過8小時。

    2.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離退金由教育局核定額度內勻支。

    3.本案係屬購買「特教服務」性質,不適用「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及「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奉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4.特教鐘點助理員如欲於僱用存續期間內辭職,應於一個月前書面通知本校,遺缺由備取遞補。

六、報名資格:

   1.依「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第 6條規定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2.有特教助理員相關資歷或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優先遴聘。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到 10592日中午12時止。

八、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地址: 71148台南市歸仁區民權南路171號。電話:06-2304930#114

九、報名方式:採親自送件,請備妥報名表(如附件)、身份證件、最高學歷等證明正本(審查後歸還)及影印本各一份送審。

十、甄選方式:採取書面審查,並經甄選委員審核。

十一、錄取公佈: 10595日下午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二、注意事項:

   1.如發生偽造報名證件,取消該員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高低順序遞補。

   2.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之情事者,取消其資格。

十三、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經校長核准後實施。

感恩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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