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 113 學年度國小一般智能優異學生及音樂資優學生鑑定安置計畫各 1 份(如附件),請加強宣導,務必轉知學生及家長知悉,並請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配合辦理相關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旨揭計畫電子檔亦可至本局網站( https://www.tn.edu.tw )之「文件下載/特幼教育科」下載。
歸南國小
link to https://sites.google.com/gnes.tn.edu.tw/gnesschool-111/%E9%A6%96%E9%A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