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2 日臺教學(五)字第 1130035519 號函辦理。
二、檢送「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尿液確認檢驗判定檢出毒品品項及濃度值」1 份。
歸南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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