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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許維芝 - 學務處 | 2024-05-20 | 點閱數: 90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113 年 5 月 14 日南市衛食藥字第 1130092064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民眾用藥安全,杜絕來路不明的藥品,請協助廣為刊登宣導,參考文字稿:
切勿購買來路不明、宣稱效能誇大的藥品或食品,遵循用藥『五不』原則:
1.「不聽」別人推薦。
2.「不信」神奇療效。
3.「不買」網路、地攤夜市或來源不明的藥。
4.「不吃」別人送的。
5.「不推薦」藥給別人。」。

三、檢附宣導圖卡電子檔 1 份,請於透過旨揭管道宣導時,一併協助推廣。

感恩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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