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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許維芝 - 學務處 | 2025-02-04 | 點閱數: 81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09234 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使餐飲業者及民眾易於瞭解並預防邦克列酸食品中毒,特訂定旨揭指引,供各界參考。

三、旨揭指引置於食品藥物管理署官方網站「防治邦克列酸食品中毒專區」(路徑: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12938&r=826278787),請宣導周知,並加強向校園內餐飲業者宣導。

感恩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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